NEWS CENTER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 《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渝运集团 发布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舒适、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的农村客运体系,实现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核心要点

 

■ 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

 

■ 鼓励在交通便利、人员集中的区域规划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 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现全域公交。

 

■ 推进包车运力投放实行市场调节。

 

■ 推广应用客货兼顾、经济适用的农村客运车型。

 

■ 加强农村客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 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农村客运票制票价体系。

 

■ 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打造成为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

 

主要内容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是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的兜底任务,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因地制宜采用公交、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形式,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农村客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08月底,全国具备条件的3.1万余个乡镇和54.3万余个建制村全部实现通客车,形成了遍布农村、连接城乡、纵横交错的农村客运网络,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与此同时,农村客运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从全国范围看,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客运发展仍不平衡,部分地区农村客运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思路及实施路径。

 

二、发展目标

《意见》坚持远近结合,确定了十四五期及2035年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的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农村交通出行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机制基本建立。远期目标是: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舒适、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的农村客运体系,实现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了八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推动农村地区公路提档升级,建设完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构建完善安全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二是提升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农忙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供给,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扩大对乡村旅游服务的覆盖范围,打造集约共享的融合发展体系;四是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客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安全可靠的运营管理体系;五是提升农村客运信息化服务水平,使用适合农村交通条件的节能环保车辆,推广智慧绿色的服务供给方式;六是鼓励农村客运公司化、集约化经营,规范农村客运运营服务,加强多部门执法协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七是推动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与地方财政能力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投融资机制创新,构建农村客运长效稳定发展机制;八是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为载体,深化以点带面的示范创建活动。

 

四、贯彻落实要求

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推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客运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强化人才、资金、规划等政策保障,加大对农村客运发展的投入,持续推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